法润彩云南 | 云南保山:以法促治、以法谋兴,绘就乡村振兴“新画卷”

发布时间:2024-10-31 04:22:17 来源: sp20241031

  央广网保山8月26日消息(记者 费权)花果飘香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……一幅幅美丽画卷在云南省保山市徐徐展开,这是保山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实现同频共振的见证。

  8月24日和25日,记者跟随“法治光辉照边疆——2024年全国网络普法行·云南站”采访团,走进保山市隆阳、腾冲等地,探索这条以法促治、以法谋兴的特色乡村振兴之路。

  新时代乡村发展,离不开有效治理

  走进保山市隆阳区大官庙社区,一座座白墙青瓦小院掩映在绿树红花间,房前屋后干净整洁,玉泉湖畔碧波荡漾,让这个坐落在哀牢山脚,背靠东山森林公园,被绕城高速和观光大道拥在怀里的村庄,呈现出一幅绿水青山共相宜,花香鸟鸣颂和谐的美丽乡村画卷。

  然而,几年前当地曾流传一句顺口溜:“有女不嫁大官庙,做客打包不害臊”。说起这,大官庙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强云毫不避讳,“过去的大官庙,垃圾乱丢,污水乱排,柴草乱堆。”

  近年来,随着大官庙社区创建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”,过程中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平安法治社区工作实际,通过“政治、法治、自治、德治、智治”五治融合,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,初步探索出一条基层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提升”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。

  以“润物无声”“环境滋养”“常规战略”“定点输出”四种模式,全面铺开全社区的法治宣传,特别是以“文化搭台,普法唱戏”的方式,依托社区“平安建设老年协会”,发动中老年文艺爱好者围绕《宪法》内容及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”“防范电信诈骗”等专项工作,自编自导文艺节目,将法治宣传融入渗透,变“事后救火”为“事前预防”。

  现在的大官庙社区旧貌换新颜,一跃成为和谐、幸福、美好的家园,居民新编了顺口溜:“美丽乡村大官庙,新居建在半山腰。”

  而猴桥镇猴桥村坚持因地制宜,通过创新开展“火塘会”的方式,有效解决群众家庭矛盾、邻里纠纷问题。

  猴桥村是中缅边境上的一个傈僳族聚居村,是保山11个边境村中的“抵边第一村”。“一次次迁居,千辛万苦。一代代抗争,火塘不灭。”村史馆中,寥寥数语介绍了这个傈僳族村庄的发展史,也说出了傈僳族人民对火的崇拜。村里至今家家户户都有火塘。

  “傈僳族人谚语里说,火塘是房屋的心脏。傈僳族人的家里火塘燃着,就有了家的感觉。”猴桥村“法律明白人”余绍贵说,“火塘里的木柴在‘呲’‘呲’声中燃烧,散发出特有气味。蓝色火焰温暖着每个人的身躯,也照亮了每个人的心灵。”

  “因此,在猴桥村,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场‘火塘会’解决不了的,一场不行,就来两场。”家长里短、邻里纠纷、村里的大小事务、政策法规、文明新风……在思想碰撞交流、情感相互交融中,疏通了基层治理、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难点、堵点、痛点,碰撞出边境乡村治理的好声音。

  乡村要扮靓扮美,离不开法治之笔

  “小巷深几许,老屋苔色青。山村读书楼,古道风雨亭。朝求金,暮求银,过眼烟云。山养心,水养性,桃园仙境……”,这首歌谣中所描述的就是位于云南省腾冲市西南部的和顺古镇。中原文化与南亚、东南亚、西方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,蕴涵着“和睦顺畅”的最佳境界。

  “想要和睦顺畅持续下去,还需要法治保障。”镇党委副书记张君平表示。

  近年来,该镇构建了“党政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、多元衔接”的多元调解模式,着力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,为创建国家5A级景区、乡村振兴示范区,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。其中,和顺镇法治驿站是最集中的体现。

  在和顺古镇游客服务中心最显眼处就是法治驿站,地方不大,却摆放着来自人民调解委员会、派出所、交警、检察院、法院等多个部门及法律援助的服务工位,“警调访诉援”多部门联合办公,力求让有需求的群众来一趟就彻底解决问题。

  要想服务好群众,就必须主动走到群众中间去。说起这调解普法“一条龙服务”,张君平信手拈来,民与居民之间,游客与游客之间,游客与居民之间产生矛盾,调解委员会要第一时间贴上去帮助大家。小矛盾要合情合理地调解安抚,民事纠纷交由派出所民警按法律法规处理,涉及到投诉举报的,有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办公,同时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,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化解难题,保证了“和睦顺畅”,促发展。

  而腾冲市清水镇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,则将法治元素与佤寨特色有机结合,形成与佤寨风景融为一体的普法阵地,既满足了本地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,又能让游客在旅途中学习和增强法治观念。

  司莫拉在佤语中的意思是“幸福的地方”,这是一个有着500多年历史的原生态的古村落,一走进这里,远古佤山的原始气息是扑面而来。

  “以前进寨子,路边都是打牌、喝酒、无所事事的人。”清水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赵家清介绍, 要改变这种状况,除了发展产业让大家有事可做之外,更重要的是改变村风民风。

  为此,司莫拉佤族村除了将寨子打造成普法阵地,还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“美丽公约”等制度6项,让村民遇事有章、做事有度。推选政治过硬、群众公认的8户党员家庭作为“党员中心户”,把路长、巷长、院长和十户联防组长等确定为矛盾“调解员”、安全“监管员”、文明“宣传员”。成立老年协会、红白理事会、文化宣传队、幸福护卫队等公益性、服务性、互助性组织7个,让村民实现“村庄自管、家园自建”。并开办“道德讲堂”、常态化开展“十星级文明户”、道德模范、“红黑榜”“最美庭院”等评比活动……通过各类评比,司莫拉群众的思想方式、行为习惯渐渐发生改变,“文明之花”越开越美。

  现在,寨子里田园绿了,房前屋后花木繁盛,游客越来越多,村民收入不断增加。司莫拉佤族村,先后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、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,幸福的佤族村更加幸福。 【编辑:梁异】